什么叫离婚期间转移财产
发布时间:2024-12-24 点击次数:19次一、什么叫离婚期间转移财产
离婚程序中,一方可能隐匿、转移、破坏或低价转让共同财产,以减少财产分割份额,此称“离婚期间财产转移”,违法且侵害对方权益。如单方提取共管账户资金转存他人名下,或擅自转让共有房产,均属此类行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
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二、离婚后债务如何认定及承担
离婚后债务的认定与承担主要依据以下原则:
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双方共同承担。一般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,如房贷、生意借款等。
若为一方个人债务,则由该方自行承担。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,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,或一方从事非法活动所负的债务。
在认定时,可查看债务的用途、借款是否经过双方同意等。离婚时,双方应先协商债务的承担方式,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,依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,以确保债务的认定和承担合理合法。
三、离婚期间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
离婚期间财产分割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,不予分割。
对于夫妻共同财产,一般包括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等。但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。
在分割财产时,还需考虑债务问题。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,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,由双方协议清偿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总之,离婚期间财产分割要遵循法律规定,保障双方合法权益,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具体分析。
离婚期间转移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协议离婚过程中,故意隐瞒、藏匿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方式,试图减少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。 在离婚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是不合法的,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。例如,一方将夫妻共有的存款私自取出并转移至他